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党组织,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
现将《省纪委专项治理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问题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将专项治理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及时将省纪委和县纪委工作要求报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强化警示教育。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廉政短信、微信公众号、网站各类信息宣传平台,不断加强纪律教育,重申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用公款购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用公款吃喝、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组织或接受“一桌餐”吃请、违规发放福利等禁令,持续形成规模声势。
三、加大排查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87113824)和信箱(zzjwdfs824@163.com),各镇(街道)纪(工)委、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全面梳理辖区内所有高档小区和写字楼“一桌餐”场所开设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形成场所清单,要建立问题线索台账。
四、开展明察暗访。县纪委、各镇(街)纪(工)委要成立专项检查组,重点检查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以及利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要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的检查。
五、严肃查处问题。各级纪检组织对发现的问题要特事特办、快查快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强化警示震慑。
六、及时报送情况。请各镇(街)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分别于2月8日、3月6日上午12时前,将警示教育、受理举报、摸清底数、开展检查、查处问题等情况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 系 人:陈 刚
联系电话:87116776
中共周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
专项治理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
接受吃请问题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纪发〔2017〕9号)关于有针对性地治理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问题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省市县三级统一部署、上下联动,抓住春节这个重要节点,于1月下旬至3月上旬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此后治理工作转入常态,纳入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日常监督和关键节点检查的重点内容,统筹安排、一体推进。
二、治理问题
聚焦党员干部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问题,结合本地实际严查严控“四风”问题隐形变异;与查处利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相结合,进一步压缩奢靡享乐问题存在的空间,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复燃。
三、治理措施
1.开展警示纪律教育。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和各类信息平台,针对专项治理的问题,在集中治理期间反复宣传、滚动播出,加大纪律教育力度,创新警示提醒方式,通过解读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充分运用中央纪委公布的出入私人会所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为鉴、以案警示,对党员干部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强化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浓厚氛围。
2.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明确本次治理的问题范围,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设立春节期间纠正“四风”监督举报专区,欢迎群众监督。对于涉及党员干部的举报,该函询的函询,该谈话的谈话,该核查的核查;对于群众举报的“一桌餐”场所,要逐一记录在案,结合实地核实,及时甄别更新,汇集形成清单,以备常态监督。
3.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市县纪委要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梳理辖区内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场所开设等情况,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并动态更新“一桌餐”场所的目录清单,加强开展巡查检查。
4.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依据群众举报、职能部门提供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的场所名单,随机开展检查,及时组织抽查。集中治理期间,对已经掌握场所的检查要全覆盖,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重点场所,要进行多轮次、滚动式开展巡查,持续释放从紧从严查究“四风”的强烈信号。
5.严查快处突出问题。对群众举报问题线索,要立说立行、特事特办,尤其是在集中治理期间,要迅速组织核查处置,不得挤压拖延。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对于违纪问题,言出纪随、动辄则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集中治理期间,各级要公开通报曝光一批此类典型问题,展示工作成果,强化警示震慑。
四、工作要求
各市(区)纪委要高度重视,将专项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精心部署实施,主动作为担当,夯实各方责任,形成规模声势。务必抓具体,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任务要求;补短板,理清场所底数、强化检查监督;强底板,健全推进机制,推进常态长效;防反弹,加强纪律教育,强化惩戒震慑。省纪委将重点督导检查落实情况,点评通报各地进展。请分别于2月11日、3月8日前简要报告各地警示教育、受理举报、摸清底数、开展检查、查处问题等情况。
联 系 人:刘 乐 029-8558936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