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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纪委通报4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点击数: 次  作者: 更新时间:2018-02-2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形成震慑,警示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近日,周至县纪委将查处的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发出通报,具体如下:

1、周至县翠峰镇陈东村村委会主任周峰挪用集体资金问题

周至县翠峰镇陈东村村委会主任周峰,违规将本村三个村民小组剩余的26亩集体土地登记于个人名下,并将粮食直补款共计1500元打入个人账户,用于解决村民遗留问题和村上开支,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周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李海平违规收取照相费问题

周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李海平,在任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期间,安排收费室内勤长期收取驾驶员照相费,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并将11本从县财政局领取保管的《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收款凭证》丢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周至县物价局收费科原科长赵元会、现科长田策亮失职问题

周至县物价局收费科原科长赵元会、现科长田策亮,在任物价局收费科科长期间,对县交警大队的《收费许可证》进行换发时,工作不认真,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已被取消的一次性成像一套两张24元的收费项目通过年审,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周至县就业局培训科科长张继阳工作态度恶劣问题

周至县就业局培训科科长张继阳,对待办事群众态度恶劣,未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规定,提高办理职业技术培训资质所需资料门槛,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