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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周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点击数: 次  作者: 更新时间:2018-03-23

 

来源:县纪委

为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正确履职,现将近期县纪委查处的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周至县骆峪镇尚兴村原村委会主任张虎林指使他人向移民搬迁户索贿问题

2013年初,张虎林在办理该村移民搬迁资金下拨过程中,指使村会计向八户群众索贿共计43500元,后全部用于其个人支出。事发后张虎林与村会计将该款全部退还原八户群众。张虎林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2.周至县富仁镇政府规划办干部张浩学对沙场监管不到位、村民未批先建监管不力问题

2017年,张浩学对辖区内非法采砂行为没有彻底制止,对沙场监管不到位,处置不力,导致土地遭受破坏;对土地保护监管不到位,造成蔡家村双委会将村上32亩土地划分为宅基地,给辖区的土地管理工作带来不良影响。张浩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周至县集贤镇西村村民委员会委员田沛祺监管土地不力问题

2017年,田沛祺在负责西村土地流转、集体土地和宅基地管理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职,致使投资人张某在未经有用地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和土管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占用集贤镇西村四组土地3.09亩,导致非法用地行为发生。田沛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周至县残联教就科干部朱亚红扶贫履职不到位问题

2018年,朱亚红作为翠峰镇刘家寨村贫困户张新仓的帮扶干部,未按规定每周去贫困户张新仓家中开展帮扶工作,工作不细致,未按时如实填写纪实薄。朱亚红履职不到位,被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属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朱亚红受到警告处分。

5.周至县陈河镇金井村村委会主任华成军伙同村民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

20154月,村民郝某因家庭经济困难向华成军提出危房改造项目,华成军明知郝某不符合条件,仍帮其伪造虚假证明材料,致使郝某领取14500元,并全部用于家庭生活支出。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华成军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6.周至县人民医院总务科原科长庞浩收取管理费设立小金库问题

20055月至20161月期间,时任周至县人民医院总务科科长庞浩安排负责太平间工作人员收取每具尸体管理费200-300元不等,将其中10%留存总务科,共计18060元,主要用于职工加班误餐费、看望住院职工及亲属、职工的红白喜事、购买退休职工纪念品等开支。庞浩同意收取管理费并设立小金库,属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庞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以上通报的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进行自查,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中共周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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