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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周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点击数: 次  作者: 更新时间:2018-04-27

 

来源:县纪委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严肃纪律,充分发挥案件的震慑作用,现对近期县纪委查处的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周至县陈河镇大湖村村委会主任田晖协同村民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5年,村民冯金兰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多次请求村委会主任田晖,同意其申报危房改造项目。田晖在明知冯金兰家已享受2014年移民搬迁集中安置项目的情况下,协助冯金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国家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4500元。田晖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2.周至县残疾人联合会康复科科长郭齐立发放残疾人辅具把关不严问题

20173月,郭齐立在残疾人辅具发放过程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对辅具领取对象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张某借用他人残疾证领取轮椅一把,占用了指标,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影响。郭齐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周至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刘晓红违规进行耗材采购问题

20165月至11月,刘晓红未按照周至县妇幼保健院耗材采购流程规定,两次在没有查看供货商企业资质和进行入库验收登记的情况下,对两个公司的产品直接进行了试用和使用,违反工作纪律,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刘晓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周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楼观中队原副中队长任文博、旅游派出所工作人员叶向阳徇私舞弊问题

2017511日晚上10点半左右,任文博带领5名队员巡查执法时发现昌河车司机姚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酒精测试,确定为醉酒驾驶。后经周至县旅游派出所工作人员叶向阳向任文博说情后,让姚某采取降低酒精浓度的方法,将姚某醉驾变更为酒驾,最终以酒驾对姚某进行处理。任文博、叶向阳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周至县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科长王军波以罚代刑问题

2012年至今,王军波在担任周至县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科长期间对李某等5名非法行医人员进行3次及3次以上的行政处罚。王军波明知“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进行非法行医的”涉嫌非法行医罪,应移送公安机关机关处理,但王军波对5名非法行医人员以罚代刑,未移送公安机关机关处理。王军波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各单位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汲取教训,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改进作风,严守纪律,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及时纠正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